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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24 15:28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关于组织做好汽车重要数据安全管理报送工作的通知》(工网安函〔2025〕954号)要求,我局牵头组织开展2025年度浙江省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等报送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报送对象

  注册地为浙江省且开展重要数据处理活动的汽车数据处理者,包括汽车制造商、零部件和软件供应商、经销商、维修机构以及出行服务企业等。(“重要数据”参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第三条中有关重要数据识别的定义)

  二、报送内容

  1.2025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告(附件1);

  2.汽车数据处理情况汇总表(附件2)。

  三、报送时限

  即日起至2026年1月20日。

  四、报送方式

  省内汽车数据处理者开展重要数据处理活动的,应按要求编制《2025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告》,填写《汽车数据处理情况汇总表》,分别加盖企业公章,将盖章扫描版+word电子版发送至lyq@zca.gov.cn,邮件名称为“企业名称+2025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告”。

    

  附件:1.2025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告(参考模板).docx 

            2.汽车数据处理情况汇总表.docx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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