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电信和互联网行业数据安全检查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5 10:01
省内各基础电信、增值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电信和互联网行业数据安全防护水平,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部署和《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和数据安全检查的通知》(浙通办网安函〔2023〕90号)、《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之江数安”2023年浙江省电信和互联网行业数据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浙通办网安函〔2023〕107号)要求,我局于2023年9月20日-11月15日委托相关技术支撑单位对省内增值电信企业开展数据安全检查,现将检查名单(附件1)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应按照迎检要求(附件2)提前准备迎检材料,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因故无法接受检查的,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无故拒绝或拖延检查的,我局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数据安全法》依法进行处理。被检查单位如涉及亚运支撑保障,可联系我局酌情推迟检查。
二、技术支撑单位应规范检查方法和程序,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标准开展检查工作。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网络和系统正常运行,检查单位和支撑单位不得向被检查单位收取费用或要求被检查单位购买指定的安全设备、产品和服务。被检查单位对检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各单位可通过电话(0571-87060678)或邮箱(wac@zca.gov.cn)反映。
附件:1.2023年电信和互联网行业数据安全检查名单.xlsx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