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信息通信网络营业员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按照浙江省通信管理局、中共浙江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总工会、共青团浙江省委《关于举办2023年浙江省信息通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浙通联网安〔2023〕37号)要求,为保障2023年浙江省信息通信行业信息通信网络营业员职业技能竞赛顺利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本次职业技能竞赛由浙江省通信管理局、浙江省总工会、共青团浙江省委主办,浙江省通信学会、浙江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浙江省电信用户委员会承办,浙江省通信管理局电信用户申诉中心、浙江电信、浙江移动、浙江联通、华数集团协办。
二、参赛对象
参赛人员为企业在职营业员,向企业基层服务人员倾斜,鼓励企业非正式员工参加。曾获得省级决赛前三名的,一般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同一职业(工种)的竞赛。秉承全员学习、以赛促能的宗旨,各企业要动员全体员工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并组织初赛,决赛选手需参加初赛并且在本职业(工种)岗位上满3年。
三、竞赛形式
(一)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主要考核对电信服务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及运用能力,突出实际操作中的专业操作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二)初赛方式
初赛由浙江电信、浙江移动、浙江联通、华数集团自行组织。
(三)决赛方式
决赛包括理论知识模块和擂台竞技模块两部分,于2023年8月16日、8月17日举行。
1.理论知识模块
各企业分别选派指定数量员工参加理论知识竞赛模块,时间为40分钟。
2.擂台竞技模块
擂台竞技模块分为自创节目展示、必答题、风险题和一站到底,突出实际操作中的专业操作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各企业自行安排替补选手,遇已组建团队成员因突发情况等无法参赛的,由替补选手替补参赛。其中自创节目展示的表演选手可为非决赛选手。
四、奖项设置及评比
本次大赛设立个人奖与团队奖。
(一)个人奖
根据参赛选手实际表现和总成绩,评选金、银、铜奖。比赛另设知识达人奖、岗位能手奖、个人优胜奖。
(二)团体奖
根据参赛团队在决赛中实际表现,评选团体一、二、三等奖。比赛另设团体优胜奖、优秀组织奖。
五、相关要求
(一)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着装专业规范统一,服从大赛组委会的指挥和安排,爱护大赛场地的设备和器材,服从统一管理调度。
(二)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在指定区域进行操作,不得跨越区域干扰到其他选手比赛,不得大声喧哗。如果裁判员提醒后仍无效,将酌情扣分,情节严重的终止其比赛。
(三)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须举手提问;比赛过程中如发生机器故障,应及时报告,现场工作人员视具体情况予以判定,并协调处理。
(四)在竞赛期间未经竞赛工作小组批准,不得接受其相关媒体关于竞赛内容的采访,不得私自公开竞赛相关情况和资料。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