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核准注销

  办理部门:网络安全管理处

  办理费用:不收费

  受理地点:杭州市上城区解放路178号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联系电话:0571-87078277

  一、法律依据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第十五条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备案有效期内需要终止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服务终止之日登陆信息产业部备案系统向原备案机关履行备案注销手续。

  二、申请条件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备案有效期内需要终止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服务终止之日登陆信息产业部备案系统向原备案机关履行备案注销手续。

  三、申请材料

  第一类:注销本单位备案信息

  1、《浙江省网站备案注销申请表》原件(若申请者为单位,须盖公章;若申请者为个人,须手写签名;工商信息已注销单位,须原法人手写签名);

  2、ICP主办者主体资质证件复印件;

  3、主办单位工商信息已注销的,提供证件颁发机构出具的注销证明、原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注销证明登记法人信息一致)。

  第二类:注销非本单位备案信息(域名持有者)

  1、《浙江省网站备案注销申请表》原件(若申请者为单位,须盖公章;若申请者为个人,须手写签名);

  2、域名持有者主体资质证件复印件;

  3、域名注册证书复印件(证书主体与申请者名称一致)。

  注意:

  1、每份复印件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单位)或手写签名(个人);个人身份证件需正反面复印。

  2、如单位有效证件已更换为统一信用代码,请提供新版证件。

  3、若单位名称发生过变更,请提供证件颁发机构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无公章的个体工商户,请另附营业执照上“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办事流程

  五、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

  线上送达、电话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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