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网络单元定级备案

  办理部门:网络安全管理处

  项目类别: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定级备案

  办理费用:不收费

  受理地点:杭州市上城区解放路178号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联系电话:0571-87060678

  一、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主席令第五十三号)第十条“建设、运营网络或者通过网络提供服务,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

  (二)《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11号)第五条“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按照电信管理机构的规定和通信行业标准开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对本单位通信网络安全负责。”第八条“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在通信网络定级评审通过后三十日内,将通信网络单元的划分和定级情况按照以下规定向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二、备案对象

  以下单位需要开展定级备案: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含各省子公司、分公司),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域名服务提供者,其他纳入通信网络和互联网管理范畴的网络运营者。

  三、备案材料

  (一)定级对象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资产信息、网络信息、域名信息、定级报告(附件);

  (二)符合性评测。包括:符合性评测表(答题)、评测报告(附件)、评测证明文件(附件);

  (三)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评估报告(附件)、风险评估证明文件(附件)。

  四、办事流程

  

  五、结果送达

  线上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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