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带接入网业务试点申请审批
办理部门: 信息通信管理处
项目类别: 宽带网接入(试点)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受理地点: 杭州市上城区解放路178号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联系电话: 0571-87880010,0571-87880012,0571-87880059
一、法律依据
1、《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0〕13号)
2、《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 (工信部通〔2012〕293号)
3、《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1号)
4、《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
5、《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向民间资本开放宽带接入市场的通告》(工信部通[2014]577号)
二、申请条件
试点主体为依法设立的民营企业,鼓励有驻地网运营经验的民营企业参加试点。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一)申请者为依法设立的民营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认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
(三)有3年以上电信行业从业经验。
(四)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有8年以上宽带网络建设和运营管理经验,并具有信息通信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企业财务负责人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企业具有信息通信及管理相关专业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技术和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
(五)具备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
申请者必须设有专门的客服部门和客服人员,按照服务规范及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公布用户投诉及服务监督电话,受理用户投诉,有服务保证措施和市场退出善后处理方案。
(六)有必要的场地及设施。
申请者应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有与宽带接入网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或营销渠道。必须建立客户服务系统、计费管理系统和业务管理系统,能够保障系统运行安全。
(七)具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申请者应成立安全管理部门,明确安全责任人和联系人,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按照相关要求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材料
宽带接入网业务开放试点申请需提交的材料(仅供参考,具体以系统提交页面为准)
一、试点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格
1、宽带接入网业务试点申请表
2、公司概况表
3、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专用表
4、网络与技术方案专用表
5、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6、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措施
上述各申请表格样式详见相关下载。
(二)相关附件
1、依法经营宽带接入网业务承诺书;
2、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
4、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公司盖章),一级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各级法人股东的股东股份情况;
5、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员工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简历、职称(或同等水平)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加盖社保机构红章)、通信行业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等;
6、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的证明材料;
7、已获得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批文)复印件
8、企业3年以上运营经验的证明材料。
四、办事流程
五、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60(天)承诺办结时限24(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