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码号变更、续用的申请审批
办理部门: 行政许可受理窗口
项目类别: 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受理地点: 杭州市上城区解放路178号7楼705、706室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联系电话: 0571-87880010,0571-87880012,0571-87880059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申请材料
106码号变更、续用的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以彩色扫描版上传至系统):
提示:具体申请材料示例和模板详见下载专栏或电信业务资源综合管理系统码号资源事项办理在线表单。
根据申请使用的电信网码号资源种类的不同,申请人应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规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提交码号使用申请表和对应申请表内要求提供的材料,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电信网码号资源分类管理目录》之表二和表三(见附件)。
四、办事流程
每年三月底前,登陆“电信业务资源综合管理系统”(https://ucenter.miit.gov.cn/),按照规定参加全国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和检查工作。
五、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8(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