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备案常见问题解答

  1、网站为什么要备案?

  答: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第四条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本办法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组织或个人利用通过互联网域名访问的网站或者利用仅能通过互联网IP地址访问的网站,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3号)第五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2、网站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答:有两种方式:

  (1)网站主办者登陆接入商企业侧系统自主报备信息(电子化核验)

  网站主办者登陆接入商企业侧系统→网站主办者注册用户信息→填写备案相关信息→提交给接入商→接入商初次核验→核验通过→通知网站主办者→接入商把备案信息和电子材料提交到省通信管理局备案管理系统→省通信管理局收到备案信息和电子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审核通过下发备案号→审核不通过→退回接入商。

  (2)接入商代为提交备案信息(线下核验)

  网站主办者将备案信息提供给接入商→接入商代为填写→接入商核实备案信息→接入商对网站负责人携带的有关证件原件办理核验手续→填写真实性核验单→接入商把备案信息和电子材料提交到省通信管理局备案管理系统→省通信管理局收到备案信息和电子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审核通过下发备案号→审核不通过→退回接入商。

  网站备案流程也可登陆工信部网站

  https://ythzxfw.miit.gov.cn/lawGuide?data=4f66a7c2e11b4205ab4b605c7a11a360进行查看。

  

  3、网站备案所需材料有哪些?

  答:除如实填报备案管理系统要求填写的各项备案信息之外,还应提供如下备案材料:

  (1)网站主办者主体资质证件,如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团法人证书、身份证等

  (2)网站主体负责人证件

  (3)网站负责人证件

  (4)接入商现场采集的网站负责人照片。

  (5)如网站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网站从事电子公告服务的,应提供专项许可文件。

  (6)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

  (7)网站所使用的独立域名注册证书。

  

  4、网站备案需要多长时限?

  答: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3号)第十二条规定,省通信管理局在收到备案人提交的备案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向其发放备案编号,并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布有关备案信息;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在二十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人并说明理由。法定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我局承诺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结。


  5、如何申请网站备案注销?

  答:申请注销的方法:

  一是由代为备案的接入服务商登录备案系统代为提交注销申请;

  二是由网站主办者书面向备案地通信管理局提交注销申请。请登录浙江省通信管理局网站(https://zjca.miit.gov.cn/bsfw/bszn/index.html),根据"相关下载"中《浙江省网站备案注销申请表下载》进行办理。

  

  6、什么是空壳网站,如何处理?

  答:网站备案信息由三部分组成,主体信息、网站信息和接入信息。所谓空壳网站,是指网站备案信息中,至少有一个网站没有了接入商信息。出现空壳网站的主要原因可能是您原先的接入商将接入信息取消了,新的接入商没有及时新增接入所致。处理办法如下:请及时与您的接入商取得联系,办理相应的备案变更手续。

  

  7、如何查询网站备案信息?

  答:登录工信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网站(https://beian.miit.gov.cn/),点击“ICP备案查询”,按要求填入相关信息即可查询。

  

  8、电子证书为何无法下载?

  答:由于系统升级改版,备案证书暂时不能下载,目前检测网站是否备案的依据,是以你在备案系统中获得备案号为准。只要将备案号放在备案网站的首页,并按要求链接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即可。


  9、如何更换网站接入商?

  答:更换接入商,先让新的接入商在系统中做添加,成功接入后,再让以前的接入商撤出接入。这样不影响备案号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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