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业务资源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关于收回967042电信网短号码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03-29 16:55

浙江车马象物联网络有限公司:

你单位有关停止使用“967042”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28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即日起在浙江省范围内停止使用“967042”号码,我局予以收回。

二、号码停用具体事宜,请你单位与相关电信运营企业协商实施。同时要妥善处理好用户等相关事宜,做好对社会公众的相关宣传解释工作。

三、请相关电信运营企业及时做好局数据的调整工作。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2019321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